1.40、50人员(女40周岁以上、男50周岁以上);
2.残疾人员(持有残联部门签发的残疾证);
3.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(持有民政部门签发的低保证);
这三类人员从领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的下一个月开始可享受社保补贴,但在此之前缴纳的社保不能申请补贴。
2011年10月开始缴交的社保可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。
4.连续失业1年以上 (新办证从领证之日算起);
第四类人员领取失业证后必须连续失业满1年后才能开始享受社保补贴(例如:2011年9月领取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从2012年10月开始缴交的社保可以享受灵活就业补贴)。
5.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。
办理补贴对象:
赤坎区户口、持有本区或市局签发的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在本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,并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站办理灵活就业备案的就业困难人员(符合以上5种情况的1种即可)。
本文来源于湛江新闻网:http://www.gdzjdaily.com.cn/zjnews/zjsociety/2011-09/24/content_1413518.htm